您的位置::歙县农业网 >> 垂花山姜

济南汇森造林神话破灭400余人被骗2300多万复序橐吾

时间:2022年08月10日

济南“汇森造林”神话破灭 400余人被骗2300多万

9月10日消息:近几年,在全国多地都发生过借造林“吸金”的大案,内蒙古的“万里大造林”和北京“亿霖”,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在济南,也曾发生一起借造林制造的吸金骗局:该骗局以山东汇森科技有限公司(原济南汇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森公司)名义,利用高息诱惑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先后在济南、济宁、临沂等地吸收400余人投资该公司的托管造林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300余万元。后因无法兑现承诺收益,且无法归还本金,骗局才逐渐被揭开。

近日,涉及此案的3名主犯在济南受审,法院一审判决,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该案的涉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

2005年,济南出现一家名叫济南汇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出资人冀某、李某,分别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崔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经营范围为种子、树苗种植技术的开发;林业信息及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速生丰产林、杨树;社会经济咨询。2006年,该企业“升级”为山东汇森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扩大为计算机软件开发;造林、经济林苗木、城镇绿化苗木、销售;社会经济咨询;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

最初在许多人眼中,该公司不仅仅是一家企业,还是一棵“摇钱树”:在日常经营之外,公司通过推介会、传单等多种途径对外宣传,许诺支付给林木投资者9%至23%年息回报,并给予介绍人高额提成,不少投资者闻听投资造林可以获得如此丰厚的利润,纷纷上门咨询。

市民王某、赵某等多位市民就证实,他们通过朋友介绍、参加推介会、发布会等方式,得知汇森公司经营托管造林项目,即由客户以合同方式购买林木,再以合同的方式委托汇森公司进行管护。汇森公司称该项目投资期限短但回报率高,并承诺给购买林地的客户年保底回报率13%以上。听信许诺后,这些市民分别与汇森公司签订商品用材林转让协议书、商品用材林土地租用协议书、商品用材林管护协议书、商品用材林回购协议书等合同,从汇森公司购买林木。

但令众多期盼获得高额回报的投资者吃惊的是,随后不久,所谓的“汇森造林”就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不仅许诺的高息回报无从谈起,本金也无法拿回,原先的“摇钱树”美梦,最终变成黄粱一梦。

请君入瓮造林高息美梦,终变“黄粱一梦”东窗事发3名主犯相继被警方控制

2010年6月,公安人员接相关被害人报案后,对汇森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1年9月,冀某、李某、崔某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相关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后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走,其后,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在浙江海宁将李某抓获。

日前,该案在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7年期间,汇森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的方式,通过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许诺支付给林木投资者9%至23%的年息回报并给予介绍人高额提成,与投资人签订商品用材林土地租用协议书、商品用材林转让协议书、商品用材林管护协议书、商品用材林回购协议书等合同,以每亩(组)约3500元至65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先后在济南、济宁、临沂等地吸收424人投资该公司的托管造林项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2300余万元。汇森公司将上述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承包经营林地、开办分公司、工资及经营办公等相关费用。现无法兑现承诺收益,无法归还本金。

公诉机关认为,涉事的冀某、李某、崔某等三人,作为公司经营期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应当对公司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涡街流量计的工作原理

救护车回家

山东外墙保温材料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馒头教学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