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在传统法律领域,产品的生产者只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承担责任,但今后中国"/>
您的位置::歙县农业网 >> 白花越桔

生产者或将承担产品废弃回收处置0工业插座

时间:2022年07月05日

生产者或将承担产品废弃回收处置

ref="http://>中国新闻网  在传统法律领域,产品的生产者只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承担责任,但今后中国生产者或将依法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

也就是说,中国生产者的责任也将从单纯的生产阶段、产品使用阶段逐步延伸到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和处置阶段,相对应其设计也将提出更高要求。

这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一些国家立法中已经得到了确立,并经实践证明具有积极意义。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首度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十五条也根据不同情况对生产者等主体在产品废弃后应当承担的回收、利用、处置等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循环经济法草案五十七条规定: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或者标识不合格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或者标识不合格的产品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另外,循环经济法草案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列入该法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立法怎样让经济循环起来下一篇:中国铝业受发改委委托制订铝行业标准

天津映山红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南漳县爱都鲜花礼品苑

阜阳企乐财税代理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动报价

湖南陵谊竹制品有限公司

宜昌RG环氧修补砂浆价格

各种被子报价

中国红沥青瓦

尔木萄洁面巾

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贵荣农产品批发部

友情链接